一是“想到”提前布置,合理安排。對城區11所中小學校園門口流動攤販進行集中整治,打破常規的執法作息時間,根據學校作息時間,統籌安排,堅持早中晚值班,實行錯時管理,確保校園周邊規范有序。
二是“看到”明確標準,確保效果。安排各中隊對管區內校園周邊流動攤點進行集中規范,要求流動攤販至少遠離校門口200米,不得噪聲擾民。及時查處備案不按規定使用燃氣瓶的小吃攤點,不間斷巡查管控,形成常態化管理模式,不斷鞏固整治成果,從根本上扭轉“反復治理,反復反彈”的局面。
三是“做到”加強聯合,協同聯動。繼續加強綜合執法管理模式,聯合公安、交警、市場管理等部門,針對各單位承擔的工作職責,及時解決校園周邊占道經營、食品安全、交通安全等問題。
四是“管到”長效管理、確保成效。大隊安排校園值班表,對重點校園周邊環境進行不定時巡查和督導,鞏固整治成果,督促各中隊完善長效治理機制,形成常態化管理。同時,倡導廣大居民積極參與到校園周邊市容整治工作中來,共同抵制不文明行為,繼續公開投訴舉報電話8920110,隨時接受居民群眾的投訴舉報,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并反饋,確保校園周邊市容秩序長效有序。